下篇 · 德经 · 六十五章
第六十五章
不以智治国
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
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
知此两者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谓玄德。
玄德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至于大顺。
译 文
古时善于行道的人,不是教人民精明巧诈,而是使人民淳厚朴素。
人民所以难治,是因为巧诈的心智太多。所以用智巧治国,是国家的灾祸;不用智巧治国,是国家的福气。
认识这两者的差别,也是一种法则。永远认识这个法则,就是玄德。
玄德深奥啊,远大啊,与一般事理相反啊,然后才能达到极大的和顺。
注 释
- 明民使民精明巧诈。
- 愚之使其淳厚质朴。愚,非愚弄,是返朴。
- 稽式法则、楷模。
- 与物反矣与世俗之理相反。
- 大顺完全的和顺通畅。
讲 解
这是全书最易遭误解的一章。“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”不是愚民,对照上下文可知:“智”特指权谋巧诈,“愚”特指淳朴无伪。老子反对的是上下交相骗:统治者用权术,百姓就用巧伪应付,整个社会陷入博弈的沼泽——“以智治国,国之贼”。
“玄德……与物反矣,然后至于大顺”一句极重要:道家的路常常与常识方向相反(欲取先与、欲上先下),走到底反而是最大的通畅。判断一种政策的成色,不能看它一时多“聪明”,要看它把人心带向狡诈还是带向淳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