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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九章
天道无亲
和大怨,必有余怨,安可以为善?
是以圣人执左契,而不责于人。
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。
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
译 文
调解深重的怨恨,必然还有余怨留在心中,这怎么算是妥善的办法呢?
因此圣人虽然手持借据的存根,却不逼债于人。
有德的人只管好契约(宽厚不追讨),无德的人才像税吏那样苛刻索取。
天道对人没有偏爱,却总是站在善人一边。
注 释
- 和大怨调解、和解大的仇怨。
- 左契债权方所持的左半契据。执左契即处于债权人之位。
- 责索取、追讨。
- 司彻掌管税收。彻,周代税法。
讲 解
和解的限度:“和大怨,必有余怨”——伤害一旦发生,事后的调解无法完全抹平。所以善的最高形式不在善后,而在不结怨:权力在握时(执左契)不逼到尽,留有余地,怨就无从生起。
“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”把宽与苛作为德有无的试纸:有德者手持凭据也不穷追,无德者则像税吏一样分毫必较。末句“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”常被误解为善有善报的交易论——它说的其实是:天道不偏袒任何人,但善人行事合于道,自然为天道所成全。不是天偏爱善,是善本就顺天。